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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现对《桂林港平乐港区珠子洲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桂林港平乐港区珠子洲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报批前公示,详见以下附件。
如有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可联系建设单位平乐县通盈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07847666,莫工)
附件:
1.桂林港平乐港区珠子洲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2.桂林港平乐港区珠子洲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平乐县通盈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6日